財政部公告:公告107年度花生、紅豆及食米等14種農產品實施特別防衛措施之種類基準數量及基準價格,實施期間自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 財政部公告中華民國107年1月16日 台財關字第1071000135號主 旨:公告一百零七年度花生、紅豆及食米等十四種農產品實施特別防衛措施之種類基準數量及基準價格(詳如附表),實施期間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至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期一年。依 據:關稅法第七十二條第三項及行政院106年12月29日院臺財字第1060104781號函。部 長 許虞哲附表(請參見PDF) |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轉自財政部